新原料(氰化尾渣)使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拟对原有上料系统进行改造,处理处置氰化尾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仅使用氰化尾渣代替原有原料中的铁质材料,将原有萤石粉库房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改造,用于贮存氰化尾渣,并利用萤石粉的上料系统进行上料;针对在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设置了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通过新建2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不增加设备设施,不改变原有生产工艺。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
1、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2、对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4、根据环境评价结果,提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是否可行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四、建设单位
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部长 联系电话:15809899110
联系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堡镇寺北村
五、环评单位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98316939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9号(1-10-3)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采用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公众在填写调查意见时,请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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